(續上期)
藝術的力量
所有的藝術與媒體都在陳述觀點:他們可以強化或減弱我們,讓我們覺得高尚或貶低,讓我們覺得富有或搶劫我們。雖然他們無法強迫我們做我們不想做的事情,但是他們影響我們的方式--藝術的形式--遠比任何獨裁者下的官方命令還要大。他們影響我們的心智與心靈,我們不由自主被反覆的音樂旋律歌詞與其觀點、以及音樂中的社會精神特質所改變。我們被同化。確實,今天人們學到最多的不是他們的老師與牧師所傳講的,而是他們的文化如何教養他們。前提是,驅動藝術的力量變成驅動我們的家庭、學校、政府與生意,教導我們如何思考,塑造我們的論據,影響我們的判斷。沒人逃得過它的詛咒,它無孔不入。
藝術有潛力以影像塑造我們,這可以理解。研究指出大多數年輕人聽搖滾樂,美國 7-12年級的學生聽搖滾樂的時間,接近他們1/3的人生,比他們花在學校的時間還多。據「國家人類財產捐贈基金會」統計,1986 年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比體育活動門票收入還高。我們所有的價值、標準、道德與社會特質,尤其我們的年輕人,掌握在藝術家的手中。我們不知不覺中傾向並變成我們這個時代的藝術呈現的形式與內容。它們實際的形態與功能更多更大。不論戲劇、電視、文學或教會音樂,藝術家傳遞的訊息不容被忽視。
搖滾樂的影響
我們文化中的音樂影響20世紀教會音樂最深的就是搖滾樂。毫無疑問這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音樂形式。事實上,當兩位美國賓州天普大學(Temple University)的社會科學家決定研究搖滾樂,後來不得不放棄,因為他們在學生裡面找不到控制組--也就是說,找不到不喜歡搖滾樂的學生!
搖滾樂不僅是20世紀後半最受歡迎的文化現象,它更是最厲害的宣傳者-- 道德、倫理、社會與美學革命,人們從其中找到自我。搖滾樂體系強調的思考假設是從浪漫主義到泛神論,然而它實際發展方向的前提則是虛無主義。搖滾樂想要擴大世代之間的代溝,使孩子遠離他們的父母(Jefferson Airplane/Starship,傑弗遜/飛船合唱團,起源於60年代的嬉皮文化,成名於當時的迷幻搖滾運動的Jefferson Airplane一直都是當今搖滾樂團的時代先驅者,樂團迷幻的樂風和嬉皮式的生活態度造成國際風潮),促使年輕人反叛、使用暴力、具侵略性。根據「龐克搖滾」的經理 Malcolm McLaren 說,搖滾樂是異教徒,它真正的意思就是「性,顛覆與風格」。長久以來高舉的聖經一神論被摒棄,因為歌詞與音樂反映「新的道德觀」。搖滾樂以毒品、不正當性關係與色情為榮;事實上,毒品與性是搖滾樂「首要的飲食」。使用包括 Speed(甲基苯丙胺)、古柯鹼、大麻、紅中、嗎啡、搖腳丸、海洛因與聽起來、視覺效果像吸食毒品的感覺相配,對性的觀點十分腐敗與淫穢,大部分的媒體不會想印製這類歌詞。搖滾樂的目標是「把全宇宙納入而且變成神」。
搖滾樂的音樂與歌詞
關於基督教對搖滾樂的立場,正反意見都已經有許多討論。相同的是這些討論相當膚淺,尤其是那些認為基督徒應該避免「世俗版」的搖滾樂,但應該接受「基督教版」的搖滾樂。評估的標準在於歌詞內容、演唱者的表演風格與音樂的包裝手法。音樂本身則很少被討論。
原因出在主觀概念上這類歌曲的音符、和聲、節奏沒有包含世界觀、倫理道德與人生觀。感覺上音樂沒有反映道德、哲學與神學的立場。因此,教會就自然地並簡單地把「媒介」(音樂) 與「內容」(歌詞)一分為二。有些基督徒喜歡搖滾樂(以及搖滾樂衍生的其他類型音樂)但不喜歡它的歌詞。事實上,這樣的二分法並不可行。基督教搖滾樂基本上還是搖滾樂,因為搖滾傳達的訊息相同,只不過地點從夜店、舞廳、俱樂部搬到至聖所。我們不僅提供虛無主義者場所兜售他們的產品,我們甚至還幫他們製造!
搖滾樂的音樂與歌詞創作有相同的前提:音樂元素特質支撐它的歌詞內容。「我是反基督者,我是無政府主義者。」(Johnny Rotten 的歌曲) Jim Morrison 的想法也很類似,「沒有規則,沒有法律。」著名的藝術史學家 H. R. Rookmaaker 說非理智音樂顯露出「重擊的節奏,吶喊叫聲,每一句每一拍都充滿憤怒,羞辱西方文明的價值觀,如果這些音樂、文化、行為稱得上價值觀。他們在音樂裡面表達的抗議就如同歌詞一樣,任何人認為他們的音樂『沒什麼』或『不過是娛樂』,那就是沒有用耳朵聽。」
搖滾樂的本質與風格就在它的歌詞裡面。Prince 的「紫雨」,Judas Priest 的 「生吃我吧!」,Motley Crue 的「十秒鐘的愛」,Sheena Easton 的「糖果牆」這些歌可不是隨便把歌詞套入任何音樂都行的。以更合適或高雅的歌詞套進相同的旋律或音樂風格並不重要,因為不管歌詞是什麼,音樂有它自己穢暗的語法。
搖滾樂使用暴力、麻木心志、粗俗不入流、催眠、放縱、混亂的聲音組合,拒絕聖經的價值觀;如果沒有聽到以上內容,是因為搖滾樂模糊了聽者的辨識力。搖滾煽動者製造沒有品味、遲鈍、無禮、雜亂無章、狂亂、無法無天的作品。說到今天更刺耳、具磨蝕作用的流行音樂,小提琴家史坦(Isaac Stern)擔心:「想想搖滾樂對年輕人的心智有什麼影響。有些這類的音樂,暴力與暴力的呼喚變成可以被接受。但我不能接受。我的觀點是:藝術可以把我們從最壞的情緒中解救出來;藝術不是仇恨的溫床。」
不論是否精心設計,有意識或不自覺,作曲者對現實的觀點確實影響到作曲題材的選擇。作曲者的作曲前提會透過音樂傳達出來,其次就是透過文字。作曲前提僅僅需要一點點聯想、暗示或感受就可使聽者不知不覺吸收,但他們也可能藉由擅長此道、心知肚明的作曲者而渴望刻意地大量吸收音樂訊息。我們不能這麼天真地認為搖滾樂手與作曲家的人生觀與音樂分開;他們藝術的形式其實是個人價值體系的延伸。我們文化中大多數的流行音樂與基督徒的標準並不相容。
(待續) |